基本信息
标准名称: | 65mm和70mm电影摄影机片窗所形成的影像和70mm电影拷贝最大可放映画面的位置和尺寸 |
英文名称: | Image area produced by 65mm and 70mm motion-picture camera aperture and maximum projectable image on 70mm motion-picture prints-Positions and dimensions |
中标分类: | 综合 >> 经济、文化 >> 电影与摄影技术 |
ICS分类: | 成像技术 >> 摄影技术 >> 摄影设备、投影仪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部 |
发布日期: | 1988-01-21 |
实施日期: | 1988-08-01 |
首发日期: | 1988-04-13 |
作废日期: | 1900-01-01 |
主管部门: |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
提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部电影事业管理局 |
归口单位: | 广播电影电视部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 |
起草单位: | 中国电能科研所 |
起草人: | 吴淑芝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1988-08-01 |
页数: | 3页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65mm和70mm电影摄影机片窗在胶片上所形成的影像和电影拷贝最大可放映画面的尺寸以及相对于影片基准边及片孔的位置。本标准适用于65mm和70mm电影摄影机片窗和70mm5片孔常规电影拷贝。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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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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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 综合 经济 文化 电影与摄影技术 成像技术 摄影技术 摄影设备 投影仪